海外洗錢疑雲
2008年8月13日壹週刊刊載陳水扁藉由媳婦黃睿靚將鉅款匯到美國。
翌日8月14日,立法委員洪秀柱舉行記者會揭露黃睿靚在瑞士以其個人與公司名義所成立的4個帳戶因有洗錢嫌疑而遭瑞士聯邦檢察署凍結並主動致函台灣請求司法協助。
同日(8月14日)下午陳水扁召開記者會坦承其歷來的選舉剩餘款並未誠實申報。
8月15日陳水扁以書面聲明表示自即日起與妻子吳淑珍主動退出民進黨,以示對黨與支持者的愧疚。
8月16日特偵組首度搜索陳水扁寶徠花園住處、陳水扁辦公室,檢察官親赴扁家就訊陳水扁、吳淑珍,要求說明陳致中夫婦海外資金流向。
9月2日,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召開記者會承認當年1月29日接獲艾格蒙聯盟通報陳水扁媳婦黃睿靚在瑞士日內瓦美林銀行開立帳戶涉嫌洗錢等情資,他隨即將該情資原文及附件面交陳水扁。葉盛茂同時也承認2006年底獲悉吳淑珍在澤西群島開設信託帳戶情資,於例會時親自向陳水扁報告。
9月11日,陳水扁於台南家鄉受訪稱此疑雲乃為國民黨與馬英九追殺手段,此時改口並強調所匯往國外之所有款項,皆為「台灣獨立建國基金」,是為了「台獨」事業;並宣布將參選2012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惟9月12日隨即否認該宣佈,並稱該參選談話為媒體誤解。
9月12日,民進黨廉政委員會,就日前所提的60個問題,數度連繫陳水扁辦公室要約詢扁,未獲具體答覆,廉政會自稱會繼續溝通。
至今(2008年11月),相關涉案人(包括陳致中、黃睿靚、吳景茂等人),推說海外帳戶鉅款是吳淑珍所有,自稱為人頭,皆以「沒有自證有罪的義務」為由,拒簽查帳授權書。
11月11日,陳水扁於上午9點30分,第5次以被告身分接受偵訊,下午4時許遭檢方聲請羈押禁見,並移送台北地方法院,於晚上8點召開聲押庭;於離開特偵組上警車前,於媒體前高舉被銬上手銬的雙手,高呼「政治迫害」、「台灣加油」,隨即被法警請入車內;該手銬特寫鏡頭隨即被各大媒體爭相轉撥,甚至包含美國CNN等國際媒體,此舉被譽為「經典畫面」。
11月12日,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歷經將近11個小時審理,裁定陳水扁羈押禁見,並於上午7時許移送台北看守所,陳水扁聲稱這是國共聯手對他的「政治迫害」。台北看守所同意其提出「單獨囚禁」之要求,是洗錢案第十個被押入忠三舍46號房,所內編號是2630入獄後不吃東西表達抗議。
11月13日,受到羈押禁見的陳水扁透過委任律師鄭文龍發表包括「哀司法已死」、「悼民主退步」等十項聲明以作為禁食抗議的理由。
遭到檢方起訴
12月12日,特偵組以國務機要費案、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和洗錢案等四項案件,分別依貪污及洗錢等罪名,起訴前總統陳水扁、 夫人吳淑珍、兒子陳致中、兒媳黃睿靚、大舅吳景茂、舅妻陳俊英、吳淑珍好友蔡美利、吳淑珍特助蔡銘哲、蔡美利弟弟蔡銘傑、前總統辦公室主任馬永成、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前總統府會計陳鎮慧、前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及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等共14人。
檢方並在起訴書中指出,陳水扁夫婦在此三項案件中,犯罪不法所得為新台幣4億9415萬2395元及美金873萬550元。
12月13日凌晨1時12分,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羈押是最後不得已的無奈之舉,而不是必要的動作,判定扁無逃亡串證之虞,認為並無繼續羈押的必要,因此裁定當庭釋放,無交保金,但限制陳水扁住居,法官也期盼扁不要「挾持」群眾魅力,干涉司法。扁未正面回應,但強調會如期到庭,如果不到,可以強制拘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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